網購交易超五萬需電子簽名 待定新規(guī)短期難以施行
2011-03-10|HiShop
導讀日前,商務部出臺了《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(guī)范》(征求意見稿),該規(guī)范除了要求網店應該設立冷靜期,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外,還提出鼓勵依照《電子簽名法》的規(guī)定訂立合同標的金額高于5萬元人民幣的網上交易,第三方交易平臺應提示交易雙方使用電子簽名。 電子簽名是指以電子方式表現的用于鑒別簽名者身份的字母、符號、數字等電子記錄,它具有與手寫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,也間接地保障了網上購物的安全。 其實,電子簽名法早在2005年4月就開始實施,目前已經有將近6年的時間...
日前,商務部出臺了《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(guī)范》(征求意見稿),該規(guī)范除了要求網店應該設立冷靜期,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外,還提出“鼓勵依照《電子簽名法》的規(guī)定訂立合同標的金額高于5萬元人民幣的網上交易,第三方交易平臺應提示交易雙方使用電子簽名。”
電子簽名是指以電子方式表現的用于鑒別簽名者身份的字母、符號、數字等電子記錄,它具有與手寫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,也間接地保障了網上購物的安全。
其實,電子簽名法早在2005年4月就開始實施,目前已經有將近6年的時間了。然而,網上支付時不論金額大小,都沒有使用電子簽名。
商務部負責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相關人士稱,正式出臺的規(guī)范是推薦性的,建議電子商務平臺對于大額交易采用電子簽名,但不強制。從目前來看,網上交易電子簽名還是難以實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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