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小程序規(guī)則又有新變化!能申請重名了?
微信小程序推出之時,限制非常多,導致無論開發(fā)還是使用都頗為不便,搞得怨聲載道。
經過一段時間的趁機,小程序最近開始瘋狂爆發(fā),不斷加入各種新能力,也變得越來越開放,很多條條框框都被打破,包括長按二維碼識別、新增小程序碼、公眾號可關聯不同主體小程序、公眾號群發(fā)文章可添加小程序等等。
今天,微信官方又宣布,公眾號、小程序在名稱唯一的前提下,支持同主體的公眾號與小程序名稱復用。
小程序發(fā)布之初,禁止和微信公眾號名稱相同,導致出現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小程序名字,搜索和記憶都十分不便,如今終于變了!
具體規(guī)則如下:
1、公眾號名稱可被同一主體下的小程序申請使用,反過來也成立。
例如:公司A擁有公眾號【微信公眾平臺】,則可申請小程序【微信公眾平臺】。
2、如果同一主體擁有多個(歷史上)重名的公眾號,其小程序依然可復用這個名稱。
例如:公司A早期申請了多個公眾號【微信公眾平臺】,仍可申請小程序【微信公眾平臺】。
3、公眾平臺早期允許兩個或以上的主體使用相同公眾號名稱,該名稱在小程序內不可被申請使用。
例如:公司A和公司B同時擁有公眾號【微信公眾平臺】,則【微信公眾平臺】名稱在小程序內不可被申請使用。
4、公眾號與小程序名稱均支持同主體申請名稱添加“+”后綴。不知道張小龍現在作何感想?
第二部分:如何開通一個小商店